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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部分吳語句序、句中人稱位置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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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01: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参考了一下清籁的一篇例句帖,发现各地在句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下面的“拨”字,我都改成了正字“畀”。宁波的dji我倾向于“其”,不赞成“渠”,所以仍保留。)

宜兴宜城:
我畀本书

苏州太仓:
我畀仔本书

上海嘉定:
吾拨仔一本书

无锡:
我畀着本书

苏州:
我畀本书

吴江黎里:
吾畀一本书

平湖:
吾畀本书

安吉:
我畀(特/得)本书  我畀(特/得)本书

湖州南浔:
吾畀本书

富阳:
我畀(一)本书  我畀本书

绍兴柯桥:
我畀一本书

宁波:
我畀一本书

台州:
我一本書畀

***********

1、貌似相当一部分地区(如宁波)是不允许像“*我畀一本书*”这样,把作为argumental dative(或部分benefactive dative)的人称词“其(或渠/俚/伊/佗/他等)”放在句子最后的句式的,所以想请问一下哪些地方可?哪些地方不可?

2、哪些地方把“一本书”说成“本书”,而不说“一”字的?哪些是由于省略的原因?

3、正常情况下,“侬(汝/尔/倷/你等)喫过勿/弗?”/“侬(汝/尔/倷/你等)阿喫过?”这样的topic优先型SOV(这里的topic是“饭”这个词)和“侬(汝/尔/倷/你等)喫过勿/弗?”/“侬(汝/尔/倷/你等)阿喫过?”这样的VP优先型SVO,你会选择哪一个?

各地吴语在句序上的差别可以说是不小的,南吴有大量的OSV句,还有带长patient的SOV句,这个就不展开了。如果大家有兴趣,还可以问几个,如果不感兴趣的话就此作罢吧。

[ 本帖最后由 ningbauning 于 2009-12-13 03:18:00 编辑 ]
发表于 2009-12-13 02: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肯定会选SOV型的,而且即使在说北语时,受母语影响,我也用这样的句型。
北吴也有OSV的,当然比南吴少,比如:钢琴侬今朝弹过了伐?
早晨大人会对小孩催到:早饭吃好了弗啦侬?

把“一”省略的情况很多的吧:借(一)本书,吃(一)顿饭,困(一)歇觉。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03: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仓有:
蛋糕弗畀吃(意思是“蛋糕我不给吃”)

这样的在topic优先句中把topic前置后,又把作为argumental dative的“汝”放在VP前面的做法。

而绍兴则有:
汽车我无有(意思是“我没有汽车”)

这样的类似OSV句。

这两种句式中,撇开首句中把对格宾语前置比较少见以外,把topic(蛋糕、汽车)前置的做法,我认为在很多条件下各地吴语是一定范围内都是存在的。但我还想精确一下。比如“你洗过手吗?”这句话,各地在下列6个模式里会使用哪几种:1、“你饭吃过吗”2、“你吃饭过吗”/“你吃过饭吗”3、“饭你吃过吗”4、“饭吃过吗你”5、“吃过饭吗你”/“吃饭过吗你”6、“吃过吗你,饭”,能排一下优先选择顺序吗?

参考一下:http://konglong.5d6d.com/thread-6152-1-1.html这个帖子,你会发现南吴的句序更加复杂。其他各地的情况如何?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03: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肯定会选SOV型的,而且即使在说北语时,受母语影响,我也用这样的句型。
北吴也有OSV的,当然比南吴少,比如:钢琴侬今朝弹过了伐?
早晨大人会对小孩催到:早饭吃好了弗啦侬?

把“一”省略的情况很多的吧:借(一)本书,吃(一)顿饭,困(一)歇觉。
吴越人 发表于 2009-12-13 02:32
你这里这个“钢琴”、“早饭”前移的情况并不少见。

但问题是太仓的“蛋糕我弗畀吃”这种不仅把“蛋糕”移到了最前面,而且还把作为论元予格的“汝”提到了“弗畀”前面的例子跟你描述的这种不是同一种情况。
发表于 2009-12-13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ningbauning

    台州「我本書畀伊」跟「我一本書畀伊」意思不同。
前者翻譯是「我這本書給他」,後者是「我給了他一本書」
---------------------------------------------
除了吳越人提到的

借(一)本書、喫(一)廚飯、睏(一)覺。這種普通話也有的之外。

(箇(一))本書、(箇(一))廚飯、(箇(一))覺。這種普通話所沒有的。
发表于 2009-12-13 2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贴说的差别是本土语法和“普通话”语法的竞争。

主语+动词+直接宾语+间接宾语 是吴语固有语序
主语+动词+间接宾语+直接宾语 是普通话语序

包括像下面说的主谓宾顺序,一个地方老派和新派就不一样,老派说固有语法,新派则采用普通话语法。大城市新的多,农村就可能没有普通话那种语序。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22: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在句式上没有“老派”和“新派”之分。

宁波话历来无“畀东西”这个结构的说法。不管“老”还是“新”。

只能是“畀东西”。这应该不是“推普”造成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23: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看这个句序可能在六南中原本是通用的,例如粤语也是不允许下面这个句序的:

*畀件衫*。

正确顺序是:

畀件衫。--------〉给我一件衣服。

类似地,这一点其实在印欧语系某些语族内部也有很有意思的例证:

Es uzdevu jautājumus viņam.
---翻译为--->
jam uždaviau klausimus.

区别在于立陶宛语通常情况下不允许把论元予格放在对格宾语后面。

相对而言,各地吴语在文化传统上对“正统典范句法”的保存程度的确是有所是不同的。但总的说来,都没有粤语保存得完善。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23: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如果纯句法功能上的予格不能演化出一种标记来表征它和核心谓语之间相互关系的话(例如像“给”这类可以当格助词使用的介词),一些超长结构的纯论元予格最终肯定消亡。要么就是被所谓“胡普”给彻底同化,即:予格宾语始终前置。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23: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宁波允许这个格式:
侬饭吃过勿?

通常不说成:
侬吃过饭勿?

这个话题前置的情况我估计很多地方类似。但可能也有一些地方是“吃过饭”占优,而“饭吃过”居于次要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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