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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0 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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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帖第一句: 「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 這個矛盾其實就是陰陽的別稱, 「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個陰性一個陽性, 這兩種屬性
的互相影響就是萬事萬物變化的道理。這就是中國學術的思維、理論模型, 是群經之首
《易經》的思維主軸。但是, 要知道, 陰陽可以是互濟的, 也可以是相剋的, 完全看運\r
用的人及事物當時的環境(時空)而定。陰陽互相影響的結果, 可以是調和的, 也可是衝
煞的。甚至, 陰陽兩個角色還可以互換的, 看你的技巧。
我肚子餓了(陰), 吃了兩碗飯(陽), 飽了, 好舒服。
但是, 我連吃了十碗飯, 卻給撐死了。
還有, 我狼呑虎嚥, 給噎到了, 窒息死掉了。
我是大胃王, 食量奇大。飯桌上十個座位共十碗飯。我一下吃完了, 連其他九碗都
吃掉。惹毛了後來的其他九個人, 給我一頓揍。
第一例是陰陽調和, 第二、三兩例是陽剋陰。第四例是陰剋陽。
先生把矛盾當作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不是不可。但, 您的矛盾是專指第二到第四例的矛盾
而言, 那就是偏頗了。怪不得, 事事都變成了天大的問題一樣。
先生所謂「矛盾」, 也即通「問題」之義。即是有問題待解決了, 這是陰陽相剋的, 不好
的。把「矛盾」還原為「陰陽」, 用在「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
律。」, 意義就廣泛了, 矛盾不一定是問題, 有可能好的, 所以「不斷解決」是多餘的。
如把這個「問題」的解釋用在「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是很淺顯易懂的, 有問題
了, 就想法子解決; 但連到後面的「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就有點奇怪。事物的發展
一定是先碰到問題(矛盾)嗎?
花落了結果=花遇到矛盾, 被果給解決了? 種子遇水發芽了=種子遇到矛盾, 被水給解決
了?
矛盾論是某人用來打擊敵人的謀略理論, 其適用性是在軍事、政治, 不是一般宇宙規律,
也非歷史規律。宇宙規律是古往今來, 任何空間都適用的; 典型範例是物理、化學定律。
歷史規律是人類文明社會中古今中外皆通的規律; 典型範例是人性的需求, 但人性是會隨
時空及以往經驗記憶而變。或者說, 宇宙規律是以物表現出來的規律, 歷史規律是以人表
現出來的規律。人者, 必要是自己和別人兩個立場, 兩者皆通的規律才是真規律, 也即
具有普遍性。如果只適特定一人, 或只適自己, 又或只適別人, 那是相對性, 是有侷限
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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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曰: 「“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
=> 既然是「一定條件」, 也即是不是普遍, 而是在一特定條件。那麼, 這就是一個特別
, 不具普遍性。不具普遍性的規律, 怎可說是真正的規律? 電路學有個有名的歐姆定
律Ohm's law: 電壓V = 電流I x 電阻R, 不管你怎麼做實驗, 跑到月球上, 到金星上,
到外太空上, 由二百年前發現起, 直到今時再做實驗, 結果都一樣。所以叫定律, 它是
普遍的, 不因時空之變而變。這才叫普遍性, 才是真規律, 才是真絕對。但, 愛因斯坦
相對論一出, 時間是可以變的, 用銫原子鐘載送太空人(航天員spaceman)上太空做實
驗, 證實時間可因加速度變化而改變。因此, 歐姆定律也變得相對, 因為:
電流I = 電量Q/時間t, 電流內有個時間因素。也即, 因為地球上觀察者所看在太空
梭(宇宙飛船space ship)上的歐姆定律實驗會與在太空梭上的同一實驗, 兩者所看的
結果會不同。如此, 現在把範圍擴大到太空梭上, 在地球上的絕對變成相對的了。宇
宙那裡有真絕對, 也即絕對的絕對? 都是相對的絕對, 而絕對本身也可能因學者或認
知者的錯覺, 誤認為絕對。
人如何知道一件事物? 憑感官。佛教心經(世界上各教比較, 只有這本經最小, 共203
字), 它不是跟你談輪迴迷信, 只告訴你人的感覺是甚麼? 眼耳鼻舌身意 名為六根(
意, 相當於頭腦), 各有一種感覺: 視聽嗅味觸想。誰能保證這六覺完全是對的? 你昨
晚加班通宵, 或打麻將熬夜, 蚊子多沒睡好....第二天你就頭昏昏的, 平時做事有條有
理的今天就可能出差錯, 也不是你故意犯錯的。一個神經失常的人, 一個固執的人,
都不易聽勸告, 為甚麼? 因為他們六根不清靜, 也即六根收到了雜訊(不管這雜訊是別
人給他的咬耳朵打小報告, 還是諂媚, 還是激將法, 甚或自己以往不好的經驗留存的記
憶、情緒.....)。但, 也有好的訊息, 像好友給你的激勵、勸慰、同情...。
就算你在做電路學實驗, 難道就不是用手感覺, 用眼看儀表? 物理尚且如此, 何況多變
的人?
--------待續
某人曰: 「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
谓具体的矛盾。」
=> 注意, 這句話的前二段是對的, 第三段「故差別就是矛盾」就出問題了, 套用這個人的
術語, 就是出現矛盾了。這就變成矛盾的矛盾, 而變成了他所謂的「具體的矛盾」。之
前我暫借陰比盾, 陽比矛, 矛盾即陽陰。(註)矛盾的矛盾, 就是相對的, 只適於一特定
的時、空、人狀況, 但把它說成「就是」, 就變成了「人訂」的規律了。由「一定」化
作「具體」講法, 就是「人訂」的普遍。....我也只能說這麼多, 聰明的人自然能領會
真正的道理。
註: 其實, 他的矛盾論完全是來自《易經》的陰陽觀念中陰陽相剋的運用。陰陽相\r
剋, 目標即在剋敵制勝。至於這個「敵」是真敵, 假想敵, 或被製造出來的敵, 還是怎
樣跑出來的敵, 就看情況而訂了。
所以, 矛盾論是制敵真言, 至於用於建設就不妥。因為, 制敵剋敵是一種破壞, 是
打擊, 不是建設。建設要用《易經》的陰陽相濟觀念, 不是陰陽相剋觀念。相濟, 才可
互相幫忙, 互相諒解, 互相體恤, 互相提攜, 互相合作....。這樣, 絕對是一加一大於
二的。如果運用陰陽相剋, 一加一絕對是小於一, 在互相打擊中, 互相抵消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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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論最後還有個新與舊觀念。因為矛盾, 套用了陰陽相剋的觀念, 新為陽、舊為陰
; 新的剋舊的, 變成了一個看似是自然的規律、宇宙的規律。這裡頭即隱含了互斥, 再
而取代之; 也就是引導到「新的必然排斥舊的, 這是對的; 最後新的必定取代舊的」,
既然是自然、宇宙的普遍規律, 所以「新」必然是「對的、正確」的。但開始排斥之時
舊的必然要壓制新的(因為兩者早被定位作相剋), 而新的總要上來, 於是便要先破舊,
舊給破了才有空間讓給了新, 這叫立新。事實上, 立新不一定要先破舊, 因為新(陽)與
舊(陰)兩者不一定是對立的(也即相剋), 兩者不一定是互斥的, 若定位為互斥就必會走
向破了之後才能立的結論。這就是在討論思考之初, 早就預設立場而導向這樣的結論,
這不叫推理, 而叫預訂結論並作引申、解說。這種論理方法, 完全是信奉亞衛、耶和華
和阿拉的獨神宗教的傳教手法。這是適於戰時對敵人的策略運用, 但卻不適於平時之建
設。
現在各國為了環保, 推廣廢物利月, 於是利用一堆廢塑膠瓶作素材來做美術塑像。
這些廢塑膠瓶(陰)和一個新的美術作品(陽), 平常人觀念想來也可說是互斥的東西, 總
是兩者無關, 竟然能結合起來。這就是陰陽調和了。如果說, 為立美術作品而把廢塑
膠瓶破了, 也不對, 美術作品在那裡, 其骨子裡還是廢塑膠瓶, 廢塑膠瓶並沒有不見、
並沒有給破了。這是從內在來看看。但是, 若從外形看, 廢塑膠瓶不見了(破), 變成了
美術作品(新), 這也可說得通, 不過這是外表的、膚淺的。所以, 可以由不同的角度去
看便會有不同的結果, 可是, 這不同的結果卻是有天淵之別的; 內涵和膚淺, 是不同的。
矛盾論還可連帶到一個詞「革」=改革, 革命。因為清朝腐敗, 所以要把這腐肉割掉,
變成革命。從此孫中山的革命變成時髦詞, 甚麼東西只要套上「改革」「革命」就威力
十足, 大家都不敢說反對, 但卻沒有問改革、革新、革命這種第一步的「破」之後的
「立」是如何的「立」, 其所帶出的負面效果是甚麼, 如何避免。因為都只看到眼前的
火燒眉毛, 只要把火弄走就好; 可是用毒汁潑臉滅火, 把一個不會游泳的人丢到水裡,
...或...., 卻沒有太多思考。這便是西醫特效藥醫病迅速, 但副作用卻鮮有人去追究
。殺蟲劑好用, 卻不知使到害蟲有抗藥性; 抗生素好用, 卻不深究長期下來人體的抗藥
性及肝腎負荷....。溫室效應、環境生物激素(荷爾蒙)、電磁波污染....都是這樣為眼
前利產生的。
-------待續
[ 本帖最后由 abcxyz1 于 2006-07-19 00:46:0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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