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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越王州句複合劍銘文及其所反映的歷史—兼釋八字鳥篆鐘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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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21: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王州句複合劍銘文及其所反映的歷史—兼釋八字鳥篆鐘銘文李家浩 撰(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98/02,221~226頁



  在現在所見到的春秋戰國時期的越王劍中,以越王州句劍的數量最多,僅張光裕、曹錦炎兩先生主編的《東周鳥篆文字編》一書,就著錄有十六件之多。〔1〕除去重複的字, 銘文的內容大致相同:“戉(越)王州句自乍(作)用僉(劍)。”唯該書著錄的98號中國歷史博物館藏越王州句殘劍格銘文,與眾不同,可惜文字殘缺,不能通讀。(圖一)


  值得慶幸的是,最近發現一件跟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殘劍格銘文相同的劍,文字完好無缺。這件劍就是本文所說的越王州句複合劍。曹錦炎先生在《跋古越閣新藏之州句劍銘文》一文中(以下簡稱“曹文”),〔2〕對這兩件劍的銘文進行了討論, 我們在這裏試提出幾點補充意見。

  越王州句複合劍是因劍身中脊與兩從的銅錫成分不同而得名。該劍傳浙江出土,現藏臺灣古越閣,1995年8月曾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展出。〔3〕劍通長53.5、柄長9、身寬5、格寬5.5釐米。劍格上有鳥篆十四字:正面六字,左右兩側各三字;背面八字,左右兩側各四字。(圖二)

  劍格正面六字,除去右側重複的“州句”二字,應該先讀右側的“戉”,然後讀左側的“王州句”,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問題在背面八字的讀法。曹文考察了現有十多件州句劍銘文,指出州句劍銘文排列有一定的規律,“右側總是按順時針方向環列,左側總是按逆時針方向環列。釋讀銘文時必須按照這個規律,依先右後左順序”。曹文就是按照這個規律來釋讀州句複合劍銘文的,應該是正確的。現在根據曹文的意見,重新把州句複合劍的銘文釋寫於下:

  戉(越)王州句之用僉(劍),唯餘土囷邗。

  中國歷史博物館藏的那一件越王州句殘劍格,除《東周鳥篆文字編》著錄外,還著錄於《殷周金文集成》第18冊89頁,被編為11579號。不過《東周》著錄的是摹本,《集成》著錄的是拓本。現參照兩書的圖版,把該殘劍格銘文釋寫於下,並根據複合劍銘文補出缺文:

  戉(越)王州句之用[僉(劍),唯]餘土囷邗。

  “之用”二字原文僅殘存上部筆劃,釋文是據複合劍銘文而定的。

  “唯”字原文右旁作“鳥”形,曹文釋為“唯”,甚是。古書中常見“唯餘……”的句式。例如《左傳》襄公十四年“唯餘馬首是瞻”,昭公二十六年“唯餘心所命”。此外,還見於八字鳥篆鐘銘文:“唯餘盡既艸土。”在這裏應該指出的是,八字鳥篆鐘也是越國之器,說見下文。

  “余”邊上一字,曹文釋為“土”,《東周》、《集成》釋為“王”。按越王諸器鳥篆銘文的“王”字,大致有兩種寫法:一種寫作二橫,一種寫作三橫。不論是寫作二橫的還是寫作三橫的,豎畫的中部都作橫S形。前一種寫法的“王”,橫S形位於二橫之間;後一種寫法的“王”,橫S形位於上二橫與下一橫之間。根據複合劍銘文的字形,此字橫S形之上沒有橫畫,之下作一短橫和一長橫,跟上面所說的兩種寫法的“王”字都不相同。于此可見,曹文把這個字釋為“土”顯然是正確的。

  “囷”字原文作從“禾”從“?”,曹文釋為“利”,非是。按此字見於甲骨文,其異體作從“禾”從“匚”。〔4 〕陳邦懷先生和郭沫若先生,把這兩個字分別釋為“囷。”〔5 〕甲骨文寫作從“禾”從“匚”的“囷”,還見於戰國中山王鼎銘文和古璽文字,〔6〕李學勤先生也釋為“囷”。〔7〕中山王鼎銘文說:

  氏(是)以寡人囷憑之邦。〔8〕

  按“囷”、“委”二字古音相近,可以通用。上古音“囷”屬溪母文部,“委”屬影母微部。溪、影二母都是喉音,微、文二部陰陽對轉。《說文》莙部:“麕,牛藻也。從艸,君聲。讀若威。”又女部:“威,姑也。從女、從戌。《漢律》曰:婦告威姑。”許多學者指出,“威姑”即《爾雅‧釋親》所說的“君姑”。“莙”、“君”二字屬文部,“威”屬微部。值得注意的是,在古書中“君”與“囷”、“威”與“委”,分別有通用的例子。〔9〕疑鼎銘的“囷憑” 應該讀為“委任”。《漢書‧宣帝紀》:“大將軍光稽首歸政,上謙讓委任焉。”於此可見,郭、陳二氏的釋法是可取的。所以,我們把劍銘此字徑釋為“囷”。

  劍銘末尾的“邗”字,從“邑”從“干”聲,本是國、邑之名,古書多以“干”為之,大概“邗”是為這一意義後造的專字。

  “唯餘土囷邗”五字十分珍貴。不僅是因為這五個字不見於其他的越王州句劍銘文,更重要的是這五個字還反映了一件不見於文獻記載的歷史。要想說明這一點,先得從“囷”字的意思談起。

  據《說文》說解,“囷”的本義是“廩之圜(圓)者”。劍銘的“囷”當非此義,顯然是個假借字。是哪個字的假借呢?我們認為是“卷”字的假借。上古音“囷”屬溪母文部,“卷”屬見母元部。見、溪二母都是喉音,元、文二部字音關係密切,可以通用。《左傳》文公十一年《經》“楚子伐麇”,《公羊傳》“麇”作“圈”;昭西元年《經》“楚子麇卒”,《公羊傳》、《谷梁傳》“麇”作“卷”。《說文》說“麇”從“囷”省聲,籀文作“麕”,不省。此是異文的例子。《漢書‧地理志下》安定郡屬縣“眴卷”,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卷,音箘簬之‘箘’。”此是注音的例子。《釋名‧釋宮室》:“囷,綣也,藏物繾綣束縛之也。”此是聲訓的例子。所以劍銘的“囷”可以假借為“卷”。《淮南子‧兵略》:

    昔者楚人地南卷沅、湘。許慎注:卷,屈取也。沅、湘,二水名。

  劍銘“卷”與此“卷”字用法相同。“唯餘土卷邗”的意思是說:只有我的疆土擴張到邗。

  前面說過,邗是國、邑名。《說文》邑部:

  邗,國也,今屬臨淮。從邑,幹聲。一曰邗本屬吳。

  《淮南子‧道應》:

  荊有簬非,得寶劍於干隊。許慎注:干國在今臨淮,出寶劍。

  《左傳》哀公九年:

    秋,吳城邗,溝通江、淮。杜預注:于邗江築城穿溝,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宋口入淮,通糧道也。今廣陵韓江是。

  《說文》的第一種說法和《淮南子》注的說法是一致的,認為干在臨淮,但是沒有具體指出在臨淮的什麼地方。臨淮是郡名,其範圍橫跨淮水南北。這大概是就干國的疆域來說的。 春秋時期干國為吳所滅〔10〕,所以《說文》說“一曰邗本屬吳”。 《左傳》哀公九年所說的“吳城邗”,當是吳滅干後,在幹國境內所築的城邑。傳統說法邗城在廣陵北,即今江蘇揚州市北。劍銘的邗大概是指故干國地區,而不是指邗城。

  西元前486年,吳王夫差“城邗,溝通江、淮”的目的, 是為了北上爭霸中原。淮南地區是北上的要道,所以吳王夫差才有此舉。遺憾的是,西元前482年,正當吳王夫差在黃池爭當盟主、 實現他的霸業的時候,背後卻受到越王句踐的襲擊。經過幾年的苦戰,越終於在西元前473年攻破吳都,吳王夫差身死國亡。

  越王句踐滅吳之後,也要爭霸中原。“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于徐州,致貢于周。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為伯。”〔11〕但是,原吳人佔領的江淮地區,這個時候並沒有屬越。《史記》的《楚世家》說“越已滅吳而不能正江、淮”;《越王句踐世家》說“句踐……以淮上地與楚,歸吳所侵宋地于宋,與魯泗東方百里”。其中的原因,《韓非子‧說林下》說得很清楚:

  越已勝吳,又索卒于荊而攻晉。左史倚相謂荊王曰:“夫越破吳,豪士死,銳卒盡,大甲傷,今又索卒以攻晉,示我不病也,不如起師與分吳。”荊王曰:“善。”因起師而從越。越王怒,將擊之。大夫種曰:“不可。吾豪士盡,大甲傷,我與戰必不克,不如賂之。”乃割露山之陰五百里以賂之。

  越王句踐在位三十一年(西元前496年—前465年),臨終之前已意識到稱霸是沒有好下場的,所以句踐告誡他的兒子說:“夫霸者之後,難以久立,其慎之哉。”〔12〕經過越王鹿郢、〔13〕不壽兩代時間的沉寂,到了越王朱句時才重新活躍起來,重做他曾祖父爭霸中原的美夢。

  朱句就是劍銘的州句,他在位三十七年(西元前448年—前412年)。據文獻記載,在朱句在位的三十七年期間裏,發生了下列的事情:
西元前447年   朱句2年    楚滅蔡
445年          4年        楚來杞
431年         18年        楚滅莒〔14〕
415年         34年        越滅滕
414年         35年        越滅郯〔15 〕
412年         37年        朱句卒

  從此表可以看出,在越王朱句即位之初的一二十年,淮泗流域被楚所佔領。這就是《楚世家》楚惠王四十四年(西元前445 年)所說的“楚東侵,廣地至泗上”。據《越絕書》、《吳越春秋》和《水經注》等記載,越王句踐曾遷都琅邪。〔16〕莒的東邊緊接著琅邪。《戰國策‧齊策五》說:“昔者……莒恃越而滅,蔡恃晉而亡。”西元前431 年楚簡王把越的與國莒滅掉,阻擋了越王朱句向西發展的道路,加之從海上把士兵和給養運送到琅邪,又很不方便,在這樣的情況下,朱句要實現他爭霸中原的夢想,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到江南老家,走吳王夫差北上的老路。要北上,首先要佔領故干國地區,打通北上的通道。我們認為劍銘“唯餘土卷邗”,就是這一史實的記錄。佔領故干國地區,對於越王朱句北上爭霸中原來說是一件大事,所以特鑄劍銘記此事,以示炫耀。至於朱句三十四年滅滕,三十五年滅郯,那是在打通北上通道之後所取得的戰果。

  據童書業先生研究,吳王夫差為了北上爭霸中原,曾遷都於邗。傳河南輝縣出土的趙孟介壺銘文,把吳王夫差稱為“邗王”。〔17〕童氏說“蓋干為吳所滅,吳遷都於此”,遂稱為“邗王”,“猶韓哀侯滅鄭徙都之稱‘鄭哀侯’,魏惠王徙都大梁後遂稱‘梁惠王’也”。〔18〕按童氏的意見是很有道理的。古書上常見“干越”連言。例如《莊子‧刻意》“夫有干越之劍者”,《荀子‧勸學》“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聲”,《淮南子‧原道》“干越生葛絺”,司馬彪、楊倞、高誘都認為“干”即“吳”。這跟趙孟介壺銘文把吳王夫差稱為“邗王”是一致的。古代往往以國都指代國家,上引童氏語所舉的例子有韓都鄭,以鄭指代韓;魏都大梁,以梁指代魏。此外,還有趙都邯鄲,以邯鄲指代趙;〔19〕楚都郢,以郢指代楚。〔20〕吳被稱為干,即屬於此種情況。過去人們多認為吳被稱為干,是因為干被吳所滅,不完全正確。只有在吳滅干之後遷都於干,吳才會被稱為干,否則的話,吳是不能被稱為干的。正如趙滅代、中山,而沒有遷都於代、中山,趙不能被稱為代、中山一樣。

  越王朱句既然是走吳王夫差北上爭霸中原的老路,他很可能跟夫差一樣,也曾遷都於邗。關於這一點,似乎可以從越被稱為干得到證明。《戰國策‧越策三》:“夫吳干之劍,肉試則斷牛馬。”《呂氏春秋‧疑似》:“相劍者之所患,患劍之似吳干者。”〔21〕“吳干之劍”大概是《考工記》“吳粵(越)之劍”和上引《莊子》“干(吳)越之劍”的另一種說法。如此,“吳干”顯然是指“吳越”。越被稱為干,跟吳被稱為干是同類情況,也應該是越曾遷都於干,才以干指代越的。

  西元前412年朱句去世,由他的兒子翳繼位。 這時翳奮朱句之餘烈,於西元前404年又滅掉了位於郯東北的繒。〔22〕大概因連年用兵, 國勢衰微,越王翳在北方很難再支持下去, 只好在三十三年(西元前379年)南遷於吳。過了三年(西元前376),翳被他的兒子諸咎所殺。 〔23〕此後,國內接連發生幾起叛亂,即所謂的“越人三世弑其君”。〔24〕越國從此一蹶不振,終於在西元前333年為楚所滅。〔25〕

  根據以上所說,劍銘“唯餘土卷邗”所反映的是越王朱句十九年至三十四年,北上爭霸中原佔領邗地這一歷史。複合劍鑄造的年代,可以准此歷史定在西元前430年至前415年之間。

  關於越王州句複合劍銘文就談到這裏,最後順便談談前面提到的八字鳥篆鐘銘文。

  八字鳥篆鐘銘文見於方浚益《綴遺齋彝器款識考釋》二卷三二頁,容庚《鳥書考補正》曾予轉載。〔26〕現將其銘文釋寫於下:
(圖三)

  據方氏所說,他是根據上海趙謙士(秉仲)所藏舊拓本摹寫的。從摹本和方氏語看,原文是用印模製成範後鑄出的,跟所謂的能原鎛銘文形式相同。〔27〕前二字豎行,位於鉦部;後六字橫行,位於鼓部。古代編鐘的銘文,往往把一篇分鑄在數件上。此鐘的銘文不全,其上下文字當在其他鐘上。

  第五字即《說文》篆文“津”所從的聲旁。此字跟“盡”音近,所以在侯馬盟書裏用為“盡”。〔28〕這個字在鐘銘裏也是作為“盡”字來用的。

  第六字“既”,疑應該讀為“摡”。《廣雅‧釋詁一》:“摡,取也。”王念孫說:“摡者,《玉篇》摡,許氣切,引《召南‧摽有梅篇》‘頃筐摡之’。今本作‘塈’,毛傳云:‘塈,取也。’宣十二年《左傳》‘董澤之蒲,可勝既乎’,杜預注云:‘既,盡也。’案‘既’亦與‘摡’通,言董澤之蒲,不可勝取也。”〔29〕


  
  第八字“土”的寫法,與越王州句複合劍的“土”相似,唯鐘銘的豎畫上部作兩個橫S形,比劍銘多一個。 我們過去把這個字釋為“王”是有問題的,因為鳥篆的“王”字沒有像這樣寫的。

  根據以上對八字鳥篆鐘銘文的釋讀,“唯余盡摡吳土”是“唯余盡取吳地”的意思。《史記‧越王句踐世家》:“楚威王興兵而伐之,大敗越,殺王無強,盡取故吳地至浙江。”此“盡取故吳地”與鐘銘“盡摡吳土”用語相似,可以參考。眾所周知,越王句踐二十四年(西元前473年)滅吳,盡有其地。 “唯余盡摡吳土”大概是指此事,“余”即句踐自稱。前面說過,越王句踐在位三十一年。那麼,此鐘應該作於西元前473年至前465年之間。
注釋:

〔1〕《東周鳥篆文字編》80號、86號至100號,香港翰墨軒出版有限公司,1994年。
〔2〕見《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第389—395頁,香港中文大學,1997年。
〔3〕王振華:《臺灣古越閣藏青銅兵器 精粹展》圖版34、 圖版目錄34,臺灣,1995年。古劍:《〈臺灣古越閣藏青銅兵器精粹展〉巡禮》,《文物》1995年第8期,第95頁、96頁圖五。
〔4〕《甲骨文編》第311頁,中華書局,1989年。
〔5〕陳邦懷:《甲骨文零拾》第29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 年。郭沫若:《殷契粹編》考釋第120頁,科學出版社,1965年。
〔6〕容庚:《金文編》第845頁,中華書局,1985年。羅福頤:《古璽文編》第300頁,文物出版社,1981年。
〔7〕李學勤:《新出青銅器研究》第185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
〔8〕《文物》1979年第1期,第16頁圖一八。《商周青銅器銘文選》2‧610‧880,文物出版社,1987年。 《殷周金文集成》5‧251‧2840A,中華書局,1985年。
〔9〕參看高亨《古字通假會典》第121、503頁,齊魯書社, 1987年。
〔10〕參看郭沫若《吳王壽夢之戈》,《奴隸時代》第131、132頁,人民出版社,1954年。
〔11〕《史記‧越王句踐世家》。
〔12〕《吳越春秋‧句踐伐吳外傳》。
〔13〕“鹿郢”之名,據《史記‧越王句踐世家》司馬貞《索隱》引《紀年》,《越王句踐世家》作“鼫與”,《越絕書‧外傳記地傳》作“與夷”,《吳越春秋‧句踐伐吳外傳》作“興夷”,越王兵器 銘文作“者旨於賜”。參看林沄吳《越王者旨於賜考》,《考古》1963年第8期,第448頁轉460頁。
〔14〕以上見《史記‧楚世家》。
〔15〕以上見《史記‧越王句踐世家》司馬貞《索隱》引《紀年》。
〔16〕參看錢穆《先秦諸子繫年》上冊,第110—114頁,中華書局,1985年;蒙文通《越史叢考》第121、122頁,人民出版社,1983年。
〔17〕《商周青銅器銘文選》2‧632‧888。 《殷周金文集成》15‧227‧9678,中華書局,1993年。
〔18〕童書業:《中國古代地理考證論集》第108—112頁,中華書局,1962年;《春秋左傳研究》第239—241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19〕例如《史記‧六國年表》魏惠王十五年裴駰《集解》引《紀年》:“邯鄲成侯會燕成侯于安邑。”
〔20〕例如《戰國策‧秦策四》或為六國說秦王章:“郢威王聞之,寢不寐,食不飽……”
〔21〕《呂氏春秋‧疑似》之“吳干”,高誘注以為“吳之干將者也”,非是。
〔22〕《戰國策‧魏策四》八年謂魏王章:“繒恃齊以悍越,齊和子亂而越人亡繒。”參看蒙文通《越史叢考》第129、130頁。
〔23〕《史記‧越王句踐世家》司馬貞《索隱》引《紀年》。
〔24〕《莊子‧讓王》、《呂氏春秋‧貴生》。
〔25〕參看李學勤《關於楚滅越的年代》,《江漢論壇》1985年第7期,第57—58頁;李家浩《楚王酓璋戈與楚滅越的年代》,《文史》第二十四輯,第18—20頁,1985年。
〔26〕見《燕京學報》第17期,第174頁、圖二十一,1935年。
〔27〕《殷周金文集成》1‧157‧155‧1—164‧156‧2,中華書局,1984年。
〔28〕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侯馬盟書》第348頁, 文物出版社,1976年。
〔29〕王念孫:《廣雅疏證》(一上‧二九)第18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
〔30〕參看李家浩《攻五王光韓劍與王光戈》,《古文字研究》第十七輯,第140—144頁,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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