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08|回复: 2

[中国语言论坛] 【公告】中国语言论坛发帖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2-10 09: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里是中国语言论坛,不是娱乐场所。请大家注意用字用词的规范。
1、“板猪 斑竹”等非规范用字请大家不要使用。
2、话语中不能含有英文单词、网络用语。
3、语法规则符合现行漢语语法。古文除外

[ 本帖最后由 大地的旋律 于 2006-02-10 09:56:49 编辑 ]
发表于 2006-2-10 14: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但是昨天的回收站怎么没见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2-11 09: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改成“垃圾中心”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中语书院

GMT+8, 2026-9-4 18:26 , Processed in 0.02141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