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88|回复: 5

【新民晚报】如何看待上海方言的“危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9 17: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季冰

  有报道说,在日前举行的上海大学第二届国际上海方言学术研讨会上,多位语言学家对《上海话大词典》进行了审订,最后52个“说得出写不出”的字有了对应书面语,上海话至此告别了“无字史”。

  以学术方式对一种民间文化进行规范,本质上是一件尴尬的事,虽然这种努力是令人尊敬和值得期许的。但作为历史并不悠久的地方性文化,上海方言在我看来,已经是一片源头枯竭的无根之叶,它的未来命运也许只能飘到哪里算哪里,要“还原”或“振兴”以往那种比较纯净的上海话,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现在许多小孩子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流利地切换两种不同的话语:上海话和普通话。不过虽然流利,但他们说的这两种话都有点“洋泾浜”,上海话尤其不“标准”。其实,在我们上一代人听来,我们说的上海话其实也是极其“蹩脚”的。我每次去香港或其他海外地区,听到那些离开上海本土几十年的老上海人说出来的未经“污染”的传统上海方言时,总有恍若隔世之感。

  作为一种文化,上海方言的最大“危机 ”,不仅在于它的许多比较困难的发音,因为无法书写或缺乏音标体系而不能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更在于它的独特的语汇系统和语言结构,也正在受到无情的侵蚀。这其实是大多数边缘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宿命。如果我们把由书面汉字和普通话发音构成的现代白话汉语,视作一种国家层面的“高级文化”的话,不能以这种方式书写的方言就属于从属于它的“低级文化”。虽然一般人在平时交往中说的都是各自的方言,但我们从小接受的语文教育以及从绝大多数大众传播媒介中接收的信息,都是这种“高级文化”,这必然会对传统方言产生巨大的渗透作用。比如像我这样经常读书写字的人,通常会自然而然地用“可能”、“钞票”、“回去”这样的书面词汇代替我们上一辈习惯使用的“作兴”、“铜钿”、“回转去”之类俚俗之语。

  传统社会的封闭性,往往能够确保地方性文化基本隔绝于外界影响,沿着自身轨道演进。但在现代社会,地方性文化除非受到国家政治和商业力量支撑,如法定为“标准普通话”的北方方言,或作为香港流行文化载体而传遍大江南北的广东话,否则是没有多少机会逃脱逐渐萎缩宿命的。

  相比同属吴语区的苏南和浙江部分方言,现在的上海方言还有一个更为不幸的先天缺陷——没有一片相对封闭的广大乡村腹地作为依托。上海郊区农民所操之语与上海话之间的差别远大于苏州话或宁波话与上海话之间的差别,上海话其实是整个吴语区中发音最方便、声调最平滑的最简单易学的一种口语,这就是我称它为源头枯竭的“无根之叶”的原因。

  为了能让外国人和外地人比较正确地说和听懂上海话,编纂《上海话大词典》以及给上海方言标上国际音标这类工作可能是有价值的。但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地方性文化,上海方言的衰落或变异或许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当然,这也反衬出上海的文化开放性。
发表于 2009-1-9 18: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子上头个文章,就只想哭,别个呒啥好讲。

乃早一经希望勿大,就算心里向定规想做眼啥,也用场勿大。

[ 本帖最后由 paktadasu 于 2009-01-09 18:31:00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0 0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这种文章,尤其是把上海话和郊区话与其他吴语作比较的那一段,就知道是什么专业水平的人写的.
发表于 2009-1-10 03: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幫倪自家言話比, 上海話不管老人小孩,聽上去其實真的好像普通話。
发表于 2009-1-10 10: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11 19: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阜阳:界首公安局扮“家丁”PK公安部
作者:李毅莽  来源:中国舆论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9-1-4 15:12:3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元旦前夕,有两篇文章让笔者触动不小,一篇文章标题是“公安部: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介绍了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在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下,讲话要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另外一篇则是发布在中国舆论监督网的文章,标题是“安徽界首:政府亲商护商还是在毁商?”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的讲话无疑受到了广大企业家的好评,对经济出现滑坡下的中国企业家在法律上给予了应有的保护。而界首市公安局的做法则恰恰相反,和公安部唱起了对台戏,引来不少网友的恶评。
    一、顶风犯错逆水行船
    公安部领导的讲话是有针对性的,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应该照章办事不打折扣,而在中国舆论监督网里的一篇文章介绍说,该市公安局不但不执行上级的指示,反而逆风行船,继续对没有涉嫌犯罪的企业家网上追逃。
    而这起网上追逃的案件起因说来可笑,文章是这样介绍的,因为企业家陈勇打赢了一场民事官司,因此触怒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因而祸从天降,作为负责公共安全的公安局于是就充当起了某些领导的“家丁”,开始对一个企业家立案,并在网上追逃。
    二、超过实效违法立案
    陈勇“抽逃出资”发生在2003年3月,而公安局将陈勇刑事拘留的时间是2008年7月,以此而论,从案件发生到立案追逃已经超过了5年多的时间。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犯该罪“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说,按照刑法的规定已经超过了追溯实效。

    对于记者的采访,界首市有关部门开起来似乎很重视,一个已经超过了追溯实效的案件还向阜阳市公安局汇报,其实这种汇报不过是界首市公安局糊弄记者的一个小聪明,我们可以问一下界首市公安局,在给陈勇立案的时候、在网上追讨的时候,你们请示过阜阳市公安局吗?回答是肯定的:没有!
    三、警察乃国家公器,不是家丁
    当下,警察的“家丁”现象在不少地方都司空见惯了,媒体上关于福建武夷山市14家医院聘请民警副院长的新闻(见5月8日《中国青年报》),引来一片惊呼“警察怎能成为医院的家丁”?武夷山市不过是“效颦”、“学步”而已,难怪,当地综治办领导要发出阿Q式的不平之鸣:别人能搞得,我们怎么就搞不得?
  眼下,手握大权,就能呼风唤雨,享受警察的家丁式的“特殊服务”,殊不知,警权滥用,乃社会畸形的反映。警察乃国家公器,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旨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卫人民群众安全。警察一旦沦为某个人或某个单位或某个集团的“家丁”,屁股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坐到“私家”的一边,其“公器性”和“公平正义性”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这种异化了的警察,对公利、对公益、对公民、对构建和谐社会只能有损无益,国家和人民还养着这样的“私器警察”干什么呢?
    界首市市委、市政府的大门前写着“安商”、“亲商”、“护商”、“富商”,而该市又把对社会有贡献的企业家立案追逃,难道不是对界首市委、市政府的一种嘲弄吗!?
    陈勇案件就是界首市某些领导让警察扮演“家丁”而上演的一幕令人遗憾的闹剧。

相关连接:
公安部: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http://news.sina.com.cn/c/2008-12-24/014116906236.shtml
安徽界首:政府亲商护商还是在毁商?
http://www.cnyulun.com/article/show.asp?id=328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中语书院

GMT+8, 2026-9-4 19:14 , Processed in 0.02499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