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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论英语语法的落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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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1 17: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忘记原始出处了,不好意思)

论英语语法的落后性.1
——关于语法的逻辑性

  几十年来,中国的各级学校中为学生灌输了一种奇怪的思想;所谓的语言学就是研究西方语言的语法,仅此而已。因为,西方语法就是语言的法律准绳,是语言的逻辑。在另外一个论坛上就有人认为,我所说的,不是正统的语言学,是‘企图将语言学引入歧途’。这没有什么关系,人们可以说我是‘异端邪说’可以是‘西方语言学’也可以可以冠以任何名称,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明的就是:所谓的语法,不但不是说话的‘逻辑’反而是搅乱逻辑思维的累赘。我们以语法的三个最明显的特点来解释,第一,单、复数及S的使用,第二,动词的时态,第三,主语、谓语和宾语的关系。

  谁都知道,英语在遇到复数的时候,名词的后面要加S。但是什么是复数,什么是单数在逻辑上没有严格的划分,一个苹果和两个苹果在品质上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在小于等于一的情况与大于一的情况要使用两个不同的单词来表示同样的事物?1个苹果必须使用单数,1.001个苹果就要使用复数。作为一个没学过小数的人来说,他应该怎样理解这一切?另外,还有,并不是所有小于1的事物都不加S,-2就小于1,可是它照样得加S,所以应该说是绝对值小于1的数不加S,也就是-0.999个苹果就不加S。在工程中,有时有这样的式子你怎么表达?sin78+log8=?伏特,这个时候你根本不知道结果是大于一还是小于一,那么你应该加S还是不加S?在这种情况下,英语的表达方法一般是 sin78+log8=?伏特(s or not)这不是多此一举吗,这时的S是对方想知道的东西吗?再有,当一位老师问学生:三个苹果减去两个苹果等于几个苹果?最后这个‘苹果’加不加S,如果加,就等于告诉学生,答案是1,如果不加,就违反了语法。更有一层,一般人说话时都是:‘五本书’,‘三块糖’等,前面都有一个表示数的词,世界上有这样的傻瓜,见到了这个数以后还不明白,后面的名词应该是一个复数吗?所以,我认为,英语的所谓语法并不是什么逻辑,而是一种双重表达法,而在汉语中,任何意思在一个句子里表达两遍的都被称作‘病句’。应该指出,S的用法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有意义的,按照西方人的说法是:在原始狩猎的时代,妻子每天评判丈夫走运不走运的标准就是看他打到一头猎物还是数头猎物,至于到底是多少头猎物,她并不关心,在这种情况下,加S就有了实际意义。但是,它仅仅能区别两种情况--单数和复数。当我们的数字系统越来越进化以后,当人们注意到小数点后几位的时候,S的作用实际上早就不存在了。而且,我们不可能为每一个数字后面的名词加一个不同的符号,例如两个苹果后面加S,三个苹果后加T,四个苹果后面加R等等。在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的动词后面也要加S它也容易出现混淆。比如:

  约汉和汤母握手John shakes hands with Tom.其中 谁是shake的主语?从物理的角度看, John的手是主语,只有手才能摇动东西,John(用胳膊)摇动自己的手还说得过去,说他即摇动自己的手也摇动对方的手就等于说Tom的手完全是被动的,John摇它就好像摇一个木棒一样。第一,当时的情况不是这样,第二,如果是这样的话,汤母摇的是一只手,所以应该使用单数而不应该加S。如果解释成约汉和汤母共同摇手,那么,主语就不是单数,在shake后面是不应该加S的。对于这个现象,很多语言学家都有自己的解释。但我认为,唯一的解释是,语法是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落后的表达方法,那时候,很多搅和在一起的概念还没能够分解清楚,于是就用一个符号来表达这些概念的联合体。只要取消了‘语法’,人类就可以用更加自由的方式轻装前进。这种现象总使我联想起‘三国演义’中,赤壁之战,火烧连环船的情景。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英语中的语法成份正逐渐减少。

论英语语法的落后性.2
——时态的缺陷

  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为了减少发音动作,英语将两个意思‘猪’pig‘肉’meat挤进一个词形中形成了‘猪肉’pork。同样的方法产生了‘猪脂’lard,(脂肪是grease)。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不但减少了口部的动作,而且加快了思维的速度,当然,它的缺点就是增加了更多需要记忆的符号。英语的时态同样采用了这种方法,不过,这一次是将一个时间与一个动作塞进了一个词符。与此同时,双重表达的现象也出现了。在句子You asked me this before.中 ‘ed’ 和‘before’两处都表达了‘过去’的意思。其实你尽可以说:
You asked me.
或者
You ask me this before.
  后面这两句都不会使你误会的。为什么拼音语言要找这个麻烦?Simeon Potter 在‘变化中的英语’Changing EnglishP123这样说:“我们的祖先不像我们那样一分一秒地算计时间,他们认为,时间就分成两部分;过去或者非过去。将来时实际上就是非过去时中的一种。所以在旧式英语以及很多印欧语言中根本没有将来时。即使是在预言中也使用现在时态。因此,‘圣经’中幽灵的声音(在阿尔弗莱克?lfric长老的翻译中;丹奈尔Daniel IV 32) 在对巴比仑的君王奈布查德尼萨 Nebuchadnezzar说话时,无奈地选择用现在时。 pu itst g?rs, swa swa oxa, seofon gear 七年之中,你要像牛一样地吃草。其中的itst (=shalt eat)是将要吃的意思。

  在一种叫做Ewe的非洲黄金海岸的语言里,以及某些美洲语言中,同样的单词却可以代表‘昨天’,‘明天’和‘今天’”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知道,‘时态’并不是语言中必不可少的成分。尤其是现代,如果你有一个表,或者手提电话,那么用‘时态’来描写时间就太不准确了,有时还造成上述的麻烦。人们更喜欢用准确的时间叙述方法:“12点15分,我们在车站见。”而科学研究就对时间要求得更加精确了,有时用千分之一秒来计算时间。我们怎么可能为每一个这样短的时间段设计一个不同的时态?

  有些时候,在描写23世纪的幻想小说中,英语依然使用过去时,这岂不成了过去,未来不分?也许有人会说,根据上下文关系,即使使用的是过去时态,我们依然知道它是未来发生的事情。其实,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语言的目的是让时态告诉你时间呢,还是让上下文告诉你时态?如果是后者,那么时态岂不就是毫无用处的累赘?我认为,时态的用处与复数‘s’的用处一样,就是当年为了在某种特定的场合节省发音次数而已。  后人,尤其是语法学家们将它们强行推广到所有的情况。我的另一个证据就是:不规则动词的情况大致与不规则名词的情况一样,也是增加了记忆,节省了发音次数。在各词典的后面都列出了好几百个这样的不规则动词。这里我选出了一些作为例证:不定式arise、 beget、 choose、 dig、 fight和get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本该是 arised、 begetted、 choosed、 diged、 fighted和getted的,但是,由于它们是出规动词,所以改成了 arose、 begot、 chose、 dug、 fought和got为过去式,以及 arisen、 begot、 chosen、 dug、 fought和gotten。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呢?几乎没有任何一本语法书讨论这个问题。我的解释是,它们实际上是为了近一步减少发音动作。比较arisen中的‘sen’和gotten中的‘ten’应该被看作是一次发音器官动作,因为‘n’的发音凑巧和动作完成的口型一致。你不会发成‘se-n’或者‘te-n’。但是‘sed’和‘ted’就没有这个便利,所以应该划分成两次发音动作。但是,还是有少量的单词对于发音次数节省得不好,如keep没有变成keeped而是kept。在发音上仅仅能够看到[i:]变成而已。更准确地说是,在出现不规则动词的时候,一般都是将当时最常用的动词进行发音次数的简化,由于是常用词,所以当时都没有考虑到增加记忆的因素。

论英语语法的落后性.3
——主、谓、宾关系

  关于语法的另一个问题是主语和谓语所在的位置的问题,例如:I hit him.‘我打他。’中,由于‘我’是主语,‘打’是谓语,‘他’是宾语。位置已经决定了它们到底是什么‘语’,为什么还要改变词形呢?比如,我们决对不会用him hit I.的,既然如此,改变词形就没有意义了。或者说,这也是一种双重表达的病句。除非下面情况发生:
Hit I him. Hit him I. I him hit. Him I hit. Him hit I.
否则改变主语和谓语的词形将没有任何意义。位置其实也是语言表达的一部分,阿拉伯数字将罗马数字淘汰的根本原因是前者合理地利用了位置,而后者没有。罗马数字的1、2、3分别用I、II、III表示。这样表示,实际上是在横行书写时,垂直于‘行’的方向划竖线。汉语的一、二、三也是垂直于竖行划线。关键在4的表达方法,罗马数字使用了IV,而V是五的意思,六是VI,比较四‘IV’和六‘VI’就看出,四其实是利用位置来表达五减一,而六则利用位置表达了五加一。罗马数字过早地使用了位置信息,导致了它在十进位时无法使用位置信息。结果,罗马数字在每次增加时都要设立一个字母来表示。比如,5用V表示,它还是两个竖线,只不过有一段并在一起了,10用X表示,还是两根线,只不过交叉而已,到来50用L表示;两根线成了直角。最后,到了100的时候,实在坚持不下去了,用C表示,D表示500,M表示1000。32是XXXII,而3832是MMMDCCCXXXII。如果每增加半个数量级都要采用一个字母来表示,那么,二十几个字母很快就要用尽了。所有的困难都来自当初对于位置因素的使用不当和不肯果断地用十个符号来表达最初的十个基本数字。我相信,在没有语法以前,人们将各种词汇改变成不同的形式是有实用目的的。比如:动词的过去式就可以在减少发音的条件下表达一个过去发生的动作。但是后来由于语言学家们发现这样会使记忆量成倍增加,为了整合与减少记忆起见,他们硬把所有的情况统一,并自以为发展了语言科学。比如很早就有人提出,如果所有带有S的名词都是复数的话,那么‘雅典’Athens代表几个城市?这样很多不必要的双重表达就出现了。“语法法”没有达到古希腊哲学家们所预期的,防止出现谬误的效果,却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人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忧必有一得。语法也不能够说毫无用处。它的词形变换就值得被汉语借鉴。英语可以用增加前、后缀的方法变换词形,但是汉语中一般在名词等的后面加‘的’变成形容词,而后面加‘地’变成副词,在动词后面希望加副词的时候一般加‘得’,但是如果希望将动词变成名词却没有适当的字可加,所以需要用另一个词来代替。比如:suppose有‘假定’,‘假想’或‘设想’的意思,无论用在什么地方都像是动词,但是如果我们希望强调它是名词的时候就得另像办法。将 My supposition is that he took the money.翻译成汉语就遇到这个问题。不得不将它变成:‘我认为他拿了那钱。’。如果汉语能够从古代文献中找一个字,或者重新发明一个字能够起到将动词变成名词的作用,那么就省事了。

  由于语法出现的种种缺陷,所以,有一位西方语言学家对他的学生说:“如果你们希望认清语言的本质,那么,首先要忘记语法。”

欢迎访问《哑巴英语》学习网 http://www.ybe2c.com/
发表于 2006-2-17 10: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语言学就是研究西方语言的语法”?这不是事实啊。

关于复数等形态问题,实际上反映了古代人对事物的认识,印欧语历史上还存在“双数”的概念。这些语法问题没有什么优劣性可言。
发表于 2007-6-5 00: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家之言,作者对英语的研究还是令人佩服的。

不过,语言就是约定俗成的,不能象分析数学的方法来说个孰对孰错。
不同的语言形态各异,语言的组成和表达方式也各不相同,学习起来也有难易的差别,但这都不是优劣的问题。正因为有这些差别,人类的文化才能进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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