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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林__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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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2: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评话题】

    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视部1985年12月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审音表)规定:“树荫”和“林荫道”应作“树阴”、“林阴道”,已经通令全国且已经在全国中小学校的教材中出现。但是,它改变了人民群众的读写习惯,在使用上引起了混乱,同时也给小学语文教学带来了难题。
事实上,审音表关于“阴”字读音和用法的规定20多年来基本上没有被执行(小学教学一律以教材为准,广大师生虽心怀不满但只能将错就错,只有这一部分算是例外),究竟是十几亿使用汉语汉字的人应该受到指责,还是少数制定标准的专家和官员应该进行反思,答案是不言自明的。笔者认为,审音表应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将“林阴道”改正为“林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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